假先知的裁判與罪名
1961年4月11日,在耶路撒冷的一個法庭上,對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犯進行了審判。 當時雜誌《紐約人》的記者漢娜•阿倫特為了直接面對極權主義下的罪犯,在現場觀看公開審判。
戰犯中包括阿道夫·艾希曼(Adolf Eichmann)。 他是主導被記錄為世界近代史上最大污點的大屠殺的核心人物。 艾希曼在二戰當時在歐洲各地抓獲猶太人,強行讓他們坐上火車,並把他們送到波蘭的收容所,是最高負責人。 這相當於屠殺包括150萬名兒童在內的600萬名猶太人的罪魁禍首。
但是漢娜·阿倫特確認的艾希曼是窮凶極惡的人,但他想法不同。
當時艾希曼向法官提出了這樣的抗辯。
"我沒有錯。 我作為領工資的官員之一,只是聽從了上級的指示而已。 如果有罪的話,應該是服從命令吧。"
他在審判過程中一直主張清白,並主張無罪,即使希特勒下達了將自己的家人送到毒氣室的命令也會服從,主張自己無罪。 觀看他審判的6名精神科醫生也診斷說:"他的心理正常,甚至是尊法精神透徹的人物。"
對此,漢娜·阿倫特說:
"他的勤勞性本身不能成為罪。 儘管如此,他之所以有罪,是因為'無理由(Sheer Thoughtlessness)'沒有任何想法。"
艾希曼對600萬人的死亡毫無想法地袖手旁觀,最終在1962年5月31日到6月1日的午夜,被處以絞刑。 雖然刑期執行後被查明,但他在法庭上的發言和行為都是在演戲。 他從青年時期開始就加入納粹,在柏林親衛隊工作,是一個極其惡劣的反猶太主義者。 納粹領導層之所以賦予他滅絕猶太人的任務,也不是因為他是遵法精神透徹的人,而是因為他對納粹的強烈忠誠。 他在耶路撒冷法庭上直到最後一刻都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,偽裝成善良的人,蒙蔽了所有人。
區分善惡的嚴重事,審判。 天上也會進行審判。 世上的法律不完善,無法區分絕對的善與惡,但天上的法律並非如此。 善與惡非常明確地區分,記錄下來的就是聖經。 我們以《聖經》這一法典為標準,接受上帝的正義判斷。
帖後2:3~4「人不拘用什麼法子,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;因為那日子以前,必有離道反教的事,並有那大罪人,就是沉淪之子,顯露出來。」
评论
发表评论